黑龍江日報8月12日訊 近日,省政府向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和省政府各直屬單位,下發了《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承接落實國務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承接落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國務院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承接落實工作,根據規定,我省再次取消中央指定地方政府實施的186個行政審批事項。
據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第二批取消15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精神,省編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對兩個批次共計214個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進行認真核對,最後對涉及我省的211項行政審批事項,除《黑龍江省森林公園管理條例》設立的2項予以保留外,其餘全部予以取消,今後不得實施。在這取消的209項中,我省先期已取消23項,此次再次取消186項。同時,要求各地抓緊調整本級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並做好取消事項的後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特別是涉及安全生產和維護公共安全的,要進一步細化措施,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法,做好跟蹤督導工作。
責任編輯:連冬雪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