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正式出臺 重污染一級預警中小學可放假
生活報9月13日訊 12日,記者從哈市環保局獲悉,最新修訂的《哈爾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正式發布。《預案》規定,一二級預警都需提前24小時發布,啟動一級預警時,四環內車輛限行(新能源車除外),幼兒園和學校停止組織戶外活動、減少上學時間或者放假。
一二級預警提前24小時發布
正式出臺的《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了環保、氣象部門聯合會商預報機制,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污染物排放狀況,每日對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預測預報,遇重污染天氣時增加會商預報頻次。哈市環保部門或其授權的監測機構統一發布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預測預報信息,並不斷拓展信息發布渠道,便於公眾及時知曉。
哈市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為空氣重污染,劃分為4個預警級別。修訂後預警啟動條件如下:
1.四級預警(藍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且將持續24小時(含)以上;
2.三級預警(黃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且將持續48小時(含)以上;
3.二級預警(橙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且將持續72小時(含)以上;
4.一級預警(紅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300且將持續72小時(含)以上或AQI等於500且將持續24小時(含)以上。
《預案》要求,紅色、橙色預警由哈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前24小時組織發布。黃色、藍色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前組織發布。
啟動二級預警三環內限行
正式出臺的《預案》要求:
啟動二級預警時,哈市公安局(哈市公安交管局)公告三環合圍區域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新能源或清潔燃料汽車除外);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上路行駛。
啟動一級預警時,哈市公安局(哈市公安交管局)公告四環合圍區域內實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新能源或清潔燃料汽車除外);禁止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上路行駛,外地車輛限時或禁止進入市區。
今年5月公布的《哈爾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征求意見稿)》要求,啟動一級預警時,哈市教育局通知幼兒園、中小學停課。而正式出臺的《預案》要求,在發布一級預警信息的同時,幼兒園和學校停止組織戶外活動、減少上學時間或者放假。同時,從三級預警開始到一級預警,強制供暖單位錯時錯峰起爐,實行24小時低溫供暖。
今日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