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月13日訊 12日,記者從哈市政府獲悉,《哈爾濱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簡稱『方案』)近日出臺,方案明確提出哈市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保合一』整合方案。2017年3月底前,完成『六統一』政策制度整合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城鄉居民醫保信息系統正式運行。同時,將城鎮居民醫保基金財政專戶與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歸並為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財政專戶。
統一哪些方面?覆蓋范圍籌資政策等6統一
1.統一覆蓋范圍
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2.統一籌資政策
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自2017年度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由省和市縣(市)按6:4比例分擔。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可采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在提高政府補助標准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由醫療救助資金按規定給予補貼。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繳費制度,原則上每年10月至12月為下一年度的參保繳費期。
3.統一保障待遇
均衡城鄉保障待遇,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逐步縮小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4.統一醫保目錄
執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明確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范圍。
5.統一定點管理
按照『先納入,後規范』的原則,將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定點醫藥機構整體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協議管理范圍。
6.統一基金管理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過渡期怎麼做?暫時維持『雙軌』運行
在整合過渡期內,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暫時維持『雙軌』運行,保持原政策、經辦方式、基金管理制度不變。呼蘭、阿城兩區新農合暫時由本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按原政策制度和經辦方式自行管理,待制度整合實施後納入市本級統一管理。
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未統收統支前,實行分戶管理、分別運行、獨立核算。整合過渡期內,呼蘭、阿城兩區新農合基金由同級財政專戶管理,除按規定支付參合人員醫療費用外,其他支出需向市醫保經辦機構備案。
整合過渡期內,原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信息系統並行運行。
今後服務啥變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方案要求,依托全省統一推行的城鄉居民醫保信息管理系統,建立覆蓋市、區縣(市)、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管理服務網絡。使用國家統一發行的社會保障卡,實現就醫直接結算。
推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總額預付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及藥品供應商的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推動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准,引導定點醫療機構規范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