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3月15日訊 近兩年來,平房區平新鎮東福村投資獲收益1600萬元,股東人均年分紅利9236元,股東分紅最多達10170元。記者從哈爾濱市農委獲悉,2015年在全市選出31個村,做擴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目前,改革試驗成效進一步凸顯。
哈市農委經管站站長王廣普告訴記者:『改革後,集體土地征佔、資產處置、資產收益分配、資產經營方式改變等涉及農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不再由上級政府包辦代替,不再由極少數村民代表舉手表決,也不再由個別村乾部說了算,而必須依照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章程履行民主決策程序,農民真正成為了集體資產的管理主體和集體經濟的受益主體。』
據了解,改革試點的31個村通過建立健全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組織等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治理結構,建立健全集體資產管理業務機構,建立健全現金管理辦法、財務支出審批制、會計崗位責任制等一系列約束機制,建立健全乾部、股東發展集體經濟獎懲機制等方法,普遍加強了對集體資產的管理,收到了非常明顯的效果。據統計,2016年這31個村集體資產總額達17.8億元,比改革前增加2.6億元,增長17.1%。僅平房區4個村2016年投資收益達5134萬元,投資收益率高達10%。而張家店股份經濟合作社每年可穩定獲得243萬元收入,社員年人均分紅3600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被群眾形象地稱為:資產變股權,農戶當股東,有地不種地,收益靠分紅。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還促進了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農業結構調整。方正縣德善鄉德善村改革後,組建了方正縣駿豐農民合作社,將小西屯1980畝耕地流轉到合作社統一經營,實現了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在保持土地集體所有權和農戶家庭承包權不變的前提下,放活了經營權,解決了『有地的不願種地,願種地的沒有地』的矛盾,既有利於產業結構調整、興修農田水利、機械化作業、新技術推廣以及適度的規模化經營,又有利於引進農業項目,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道外區民主鎮勝利股份經濟合作社按照產業分別組建了蔬菜園區種植合作社、綜合養殖合作社進行規模化種養殖,通過組建濱江濕地旅游開發公司發展觀光休閑農業。通過明晰產權、社員入股和引入社會資本進行資產重組,進一步組大做強了股份經濟合作社經營實力,取得了十分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