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5日訊 隨著中考臨近,新一年的高中生源大戰即將開始。近日,我省發出通知,規范民辦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行為,發高額獎學金搶生源等被列入違規行為,教育行政部門將按照相關法規和政策進行追責。
通知中明確,民辦普通高中招生享有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同等的招生權。民辦普通高中提出本年度招生計劃,說明招生人數(含本地和外地)、招生范圍、校捨建築面積、專任教師數量、教室數量和各年級在校生數量(含預留復學、轉入數量),上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應將學校招生簡章(明確學校性質、招生計劃、錄取辦法、收費標准等內容)、招生總規模和在生源地招生人數報送生源地設區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嚴肅規范招生宣傳,跨區域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不得進行虛假招生廣告宣傳,學校董事會、法定代表人及校長要對招生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跨區域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在招生宣傳中不能乾擾初中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招生過程要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不得乾擾或限制考生報名選校;不得以發放高額獎學金、給招生人員回扣、委托或變相委托社會個人和中介有償招生等不正當手段搶拉生源。
六種違規行為
到未獲當地或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地區招生的。
未給外地的民辦學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待遇、實行地區封鎖的。
未經允許擅自變更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的。
招生筒章存在虛假宣傳內容和采取不正當手段招生的。
私自錄取其他學校正式錄取的學生的。
未按規定給予正常錄取學生辦理學籍注冊或故意刁難限制學生正常注冊的。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