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5月26日訊 25日起,松花江流域進入為期47天的禁漁期,哈爾濱市500餘艘漁船全部停船收網。

禁漁期首日漁船紛紛停靠岸邊。
25日上午,記者跟隨哈爾濱市農委漁政處和漁政稽查大隊巡查松花江重點江段,往日江面上穿梭的捕撈漁船全都停靠在岸邊,執法人員在群力沈家漁船和道外十八道街廣場發放、粘貼禁漁通告進行宣傳。據介紹,今年松花江流域的禁漁期為5月25日至7月10日,禁漁期內,自然捕撈水域禁止捕撈作業(包括抄網),漁船、漁具要撤出作業場所(灘地),漁船與漁具要分離,船加鎖、漁具入庫。在禁漁期期間開展漁業科研活動需捕撈漁獲物的,須經省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方可進行捕撈活動。並且,在禁漁期期間銷售地產養殖魚類的要持養殖證、當地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或持有水產品銷售單位開具的隔夜發票,否則按違法捕撈處理。
據哈爾濱市漁政稽查大隊張寶斌大隊長介紹,禁漁期期間,一旦發現非法捕撈行為,將依法按上限進行行政罰款,如果非法捕撈者使用禁用漁具進行電魚、毒魚、炸魚,證據一旦確鑿將追究刑事責任。市民若發現違法捕撈行為,可撥12345舉報。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