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7月1日訊 6月30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省住建廳制定並下發了《黑龍江省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根據《意見》,對於個人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今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征收個稅
根據《意見》,對依法登記備案的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的,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同時,落實鼓勵個人出租住房的優惠政策,鼓勵個人依法出租自有住房。對個人出租住房並依法登記備案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今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要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統籌研究有關費用扣除問題。
繳存地無房職工可提公積金交房租
《意見》指出,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引導城鎮居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問題。其中,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按照當地相關規定執行。
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可享受有關優惠政策。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復轉軍人青年醫生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
根據《意見》,我省將擴大公租房保障范圍,在將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的基礎上,凡符合當地城鎮居民公租房准入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復轉軍人和青年醫生、青年教師等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范圍。
同時,加大推進公租房貨幣化補貼力度。轉變公租房保障方式,形成發放租賃補貼為主,實物保障為輔的住房保障體系。各市(地)、縣(市)對符合條件的公租房保障對象,通過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的方式支持其在市場上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保障面積每戶應控制在60㎡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