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15日訊 近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獲悉,根據《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對城市保障對象物業服務費用給予補貼意見的通知》,哈市城市低保戶等5類人員可享物業服務費用補貼,並於日前開始年度申報工作。
根據《通知》,哈市物業服務保障對象應是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享受補貼的房屋應是保障對象所居住的非營業性居民住宅。
具體保障對象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3.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失業救濟對象;4.市屬國有福利企業殘疾職工;5.建國前老軍人。
補貼標准
據介紹,物業服務保障對象的物業服務費政府補貼標准為,住房控制面積以內實際支出物業服務費用的40%。其中,住房面積控制標准為建築面積67.5平方米(折算使用面積45平方米),低於控制標准面積(含標准面積)的,補貼費用按照實際住房面積計算;超出控制標准面積的,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保障對象有2處以上住房的,僅對其本人在哈市市區內居住的1處住房給予補貼。
此外,物業服務費用補貼資金按照保障對象不同,由市、區兩級財政分別承擔。
責任編輯:連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