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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查處8起中小學教師違規收禮品禮金和有償補課問題
2018-01-08 08:27:53 來源: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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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1月8日訊  哈爾濱市紀委、哈爾濱市監察委、哈爾濱市教育局發出通報,公布了8起中小學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有償補課問題查處情況。據悉,長期以來,哈爾濱市一些中小學教師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無視相關紀律規定,違背職業操守,違規收受學生及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嚴重侵害了學生和家長利益,敗壞了社會風氣,群眾對此反映強烈。按照省紀委和哈爾濱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哈爾濱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教育管理部門履職盡責,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嚴肅查處了各級各類違規培訓機構1096個,取締黑補習班908個,拆除違規廣告牌匾1747塊;嚴肅查處了中小學教師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7起,有償補課問題50起,亂辦班亂收費問題19起;嚴肅處理了265人,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70人,持續形成了震懾,並對8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一、呼蘭區幸福小學教師李建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經查,2017年教師節期間,班主任教師李建華對有關規定置若罔聞,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嚴重違反教育治理相關規定,收受學生家長禮品禮金折合人民幣1550元,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李建華受到黨內警告、記過處分,調離班主任崗位,取消三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和晉級資格,責令退還禮品禮金。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葉昇奎受到警告處分;黨支部副書記、副校長李晨受到警告處分。

  二、哈爾濱市松雷中學教師楊慶和有償補課問題。

  經查,2017年10月,楊慶和在明知禁止教師有償補課的情況下,違反有關規定,在南崗區學府路一培訓機構內有償補課,被專項檢查組現場發現並制止。楊慶和受到警告處分,取消本年度年終獎和兩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及晉級資格,責令退還收取的補課費用。

  三、賓縣大千中學教師汪微微有償補課問題。

  經查,2017年暑假期間,汪微微在教育部門三令五申禁止補課、本人已與學校簽訂責任狀的情況下,組織本校18名學生擠在一小區車庫內有償補課,極易引發安全事故,被教育檢查組當場發現並糾正。汪微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取消三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和晉級資格,責令退還收取的補課費用。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李雲成受到批評教育處理;副校長趙振成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四、依蘭縣第二小學教師張丹、趙麗霞有償補課問題。

  經查,2016年3月,張丹、趙麗霞身為在職教師,違反職業道德,共同組織經營無任何審批手續、消防設施的校外『黑補課班』。二人招生、補課各有分工,平分經營收入,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張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處分,取消兩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和晉級資格,責令退還補課費用。趙麗霞受到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處分,取消兩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和晉級資格,責令退還補課費用。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莊金喜受到批評教育處理;黨支部副書記陳海雲、副校長白嚴生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五、方正縣第三小學教師米慧有償補課問題。

  經查,2017年寒假期間,米慧利用在崗教師的便利,將本班2名學生帶回家中有償補課,約定補課20節,每人收費500元。8節課後,米慧終止補課,卻未退費,欲將學生轉給校外補習機構,1名學生家長極為不滿,先後兩次到縣教育局實名舉報。米慧受到記過處分,調離班主任崗位,取消一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和晉級資格,責令退還收取的補課費用。該校黨支部書記、校長李淑霞和副校長呂林芳受到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縣教育局副局長韓繼田受到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處理。

  六、阿城區永紅小學聘用教師秦艷波有償補課問題。

  經查,2017年9月23日,秦艷波在無任何審批手續的情況下,置學生的人身安全於不顧,組織4所學校19名學生擠在金海小區一無消防和安全疏散通道的普通居民住宅內有償補課,被教育專項檢查組現場發現。秦艷波被解除聘任合同。該校校長趙秀梅受到批評教育處理;副校長金敬愛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七、哈爾濱市第七中學教師尹璐璐亂收費問題。

  經查,2017年9月,班主任教師尹璐璐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環境為由,違背自願原則,安排家委會購置打印機、打掃工具、體育器材箱等班級用品,收取家長費用共1.2萬元,引起家長不滿,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尹璐璐受到警告處分,取消兩年內各級各類評優評先和晉級資格,責令退還所收費用。該校校長翟永德受到批評教育處理;教導主任李鑫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八、尚志市希望中學教師孫志剛嚴重違紀問題。

  經查,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孫志剛利用班主任身份便利,與其妻子本校教師劉慶玲,故意逃避學校入戶檢查,將各自班級近20名學生帶回家中有償住宿,謀取利益,存在嚴重的食品衛生、人身安全隱患。孫志剛作為一名在崗黨員教師,師德敗壞,帶領住宿學生飲酒,打手板變相體罰學生,另有其他涉嫌犯罪行為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其行為嚴重違背了黨風黨紀、社會公德,對未成年學生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傷害,給學生家庭造成經濟負擔,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孫志剛受到留黨察看處分,撤銷教師資格,清出教師隊伍。劉慶玲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調離教學工作崗位三年,責令退還收取的費用。該校校長劉玉利受到通報批評處理;黨支部副書記王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責任編輯:連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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