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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嚴查校外培訓機構與民辦義務教育招生掛鉤 禁止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考試
2019-02-28 11:44:27 來源:生活報  作者:沈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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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2月28日訊 近期,個別省市相繼出現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違規招生問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為防止此類現象在哈市發生,27日,哈市教育局發出通知,嚴格規范民辦義務教育招生和校外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目前,哈市2019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尚未開始,哈市嚴禁任何學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組織招生。

  要在招生前組織所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通過學校網站招生簡章等方式向社會承諾:不以任何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不與任何校外培訓機構合作開展招生工作;面談內容不包含任何學科知識性內容。

  要重點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管,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特別是民辦初中自行組織或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利用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招生。嚴禁學校、教師組織動員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的各類培訓和考試。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將學生培訓成績以各種形式提供給中小學校或在網上公布。要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與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衝突問題,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誇大宣傳、虛假宣傳或借用『名校』『名師』等概念進行招生宣傳的行為,堅決?處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特別是民辦初中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對於違規招生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令限期整改並予以警告、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核減招生計劃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於違規辦學的校外培訓機構,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責令限期整改並予以警告、退還所收費用後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止招生等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列入黑名單,按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對於相關責任人要視情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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