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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10月起全面推行垃圾分類 居民正確投放垃圾有獎勵
2019-03-19 14:30:17 來源:生活報  作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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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3月19日訊 18日,記者在哈爾濱市城市管理春季整治暨重點工作部署會議上獲悉,預計在9月底前,哈爾濱市城區136個街道辦事處的試點居民小區、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將全部完成垃圾分類任務,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體系,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分類模式,10月份開始向全市拓展延伸,為2020年實現城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全覆奠定基礎。

  居民正確投放分類垃圾有獎勵

  據悉,在居民家庭源頭分類中,宣傳工作進社區、入樓道、進家庭,物業保潔人員、垃圾分類督導員及志願者對居民家庭垃圾分類進行日常提示、指導督促。為小區居民免費發放分類垃圾袋,並鼓勵采取市場化運作方式,選取有資質的企業進駐小區,參與垃圾分類工作,通過搭建積分兌換平臺等辦法,對居民正確投放分類垃圾給予一定物質獎勵。

  由哈市教育部門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幼兒園、中小學校教材或讀本,每學期安排固定課時對幼兒和學生進行垃圾分類教育。

  每20戶居民配1名志願者

  宣傳引導入戶,按照300-500戶配1名督導員的標准,以街道辦事處、社區工作人員及物業保潔人員為主,組建垃圾分類督導員隊伍,按照20戶配1名志願者的標准,廣泛招募志願者,並借助現有居民小區物業清掃保潔人員,鼓勵其參與垃圾分類監督引導工作。

  ◎對居民正確分類的,由保潔或督導人員引導居民自行投入小區分類垃圾桶;

  ◎對居民正確分類、放入樓道的垃圾,由保潔人員收集後投入分類垃圾桶;

  ◎對居民錯誤分類或未分類的垃圾,由保潔人員等督導人員分揀後,投入分類垃圾桶,並對居民進行入戶指導、糾正,提高居民分類准確性。

  電話APP可下單回收可回收物

  對居民積攢的各類可回收物(含大件垃圾),通過熱線電話和手機APP下單方式,由回收企業上門收集,並向居民支付相應費用。

  對居民正確投放,或居民丟棄後經保潔人員收集的可回收物,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街道辦事處與回收企業對接,物業服務企業或街道辦事處集中收集後,由回收企業定時、定點回收。

  對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產生的可回收物,可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或者通過轄區街道辦事處協調,或者直接與回收企業對接,由回收企業定時、定點回收。

  各區設置有害垃圾存放處

  A關於有害垃圾回收

  ◎具備條件的小區及公共機構、相關企業可設置有害垃圾暫存點,各區根據實際產量,設置有害垃圾存放處,並購置或改造封閉式有害垃圾收集運輸車輛,定期組織將有害垃圾收集轉運至存放處,由有害垃圾收集企業定期或定量回收;

  ◎不具備設置有害垃圾暫存點的小區及公共機構、相關企業,由街道辦事處或物業服務企業協調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在上門或定點收集可回收垃圾的過程中,協助收集有害垃圾,同時利用其分揀中心等場所,建立有害垃圾存放處,並由有害垃圾收集企業定期或定量回收。

  B關於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回收

  ◎在居民小區,利用現有的生活垃圾收運體系,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街道辦事處分類收集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

  ◎在集中供餐的公共機構和相關企業,由後勤管理人員分類收集餐廚垃圾和其他垃圾。

  5月底前啟動公共機構垃圾強制分類

  據悉,哈市將以『分類處理』引導『分類運輸』,由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負責可回收物的運輸和處理;由危險廢物處理企業負責有害垃圾的運輸和處理;由餐廚垃圾處理企業負責餐廚垃圾的運輸和處理;由各區城管部門負責其他垃圾的運輸,並運至生活垃圾處理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

  各區、各相關部門將於3月20日前完成試點居民小區分類垃圾桶和分類垃圾袋的配置工作,並督促轄區公共機構及相關企業完成垃圾桶等硬件配置工作,5月底前全面啟動公共機構及相關企業垃圾強制分類,同步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及督導員、志願者,並持續開展宣傳、教育、培訓等各項工作。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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