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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15類創業者最高可貸50萬元
2019-03-22 14:47:47 來源:黑龍江日報  作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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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龍江日報3月22日訊 日前,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為進一步抓好就業創業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哈爾濱市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做好就業創業工作十二條政策措施實施細則》公布。

  《細則》規定,對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化解產能過剩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公益二類和從事生產經營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技校及職高畢業生(含在校)、未就業隨軍家屬、在哈創業本省外地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15類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其中,對從事科技類創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人社部門認定人員比例後,按照實際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每人15萬元計算,給予小微企業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給予重點群體創業補貼。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和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3000元。對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含在校及畢業2年內)、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民、登記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初次創辦經營主體,初創主體吸納各類人員就業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其中,對創業帶動就業達到10人(含10人)的創業企業,給予5000元獎勵;對帶動10人以上就業的,每增加10人再給予5000元獎勵,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於農業農村部門認定的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扶貧車間』等農民創業主體,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不足一年的可一次性給予500元創業扶貧獎勵補貼,對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可一次性給予1000元創業扶貧獎勵補貼。

  15類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就業困難人員

  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刑滿釋放人員

  高校在校生

  高校畢業生

  化解產能過剩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

  返鄉創業農民工

  網絡商戶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

  農村自主創業農民

  公益二類和從事生產經營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

  技校及職高畢業生(含在校)

  未就業隨軍家屬

  在哈創業本省外地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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