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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哈市開出首張罰單
2021-08-12 09:50:28 來源:生活報  作者:黃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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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報8月12日訊 為全面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應急管理部令第5號)(以下簡稱《規定》),哈爾濱市消防救援支隊開展為期20天的落實《規定》集中行動,打響龍江落實《規定》行政處罰第一槍。11日,哈爾濱市開出《規定》實施後的首張罰單。

  11日,哈爾濱市消防救援支隊在松北區開展集中行動檢查時,發現轄區內一高層住宅小區內物業單位安排消防控制室的兩名值班人員中,只有一人具備消防設施操作員證,支隊工作人員立即約談物業相關負責人,並告知其違反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款『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之規定,責令物業立即更換有資質的人員值班。並根據《規定》第四十七條『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這是《規定》實施後,哈爾濱市開出的首張罰單。

  檢查松北區另外一個小區時,在樓道內發現正在充電的電動自行車,該行為違反了《規定》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之規定,消防部門立即責令物業和車主當場整改。並告知物業企業在日後的工作中,加強巡查檢查,開展宣傳教育,嚴防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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