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25日訊 五一小長假將至,不少市民已經有了出游計劃。隨著人們保險意識的提高,不少市民在出行前都會買上一份意外險。但是,日前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不少打算跟團出門旅行的市民認為旅行社已經給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自己就不用再購買意外險,這實際是錯誤的。旅行社責任險其投保人、被保險人均為旅行社,而如果是游客因個人過失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則不在該險種的保障范圍內。
『旅行社責任險』 ≠ 『意外險』
冰城劉女士五一期間和朋友報團去省外旅行,她打算出行前為自己和朋友購買意外險,但是朋友卻告訴她:『旅行社給大家買了。』劉女士經過了解纔發現,旅行社給游客買的是『旅行社責任險』,投保人被保險人都是旅行社,不是個人意外保險。隨後,劉女士毫不猶豫地為自己和朋友投保了個人意外險,『這樣出行纔安心。』
據介紹,旅行社責任險是國家旅游局明確要求旅行社必須上的保險,負責的是旅行社在經營中由於旅行社的責任應當承擔的對其游客的賠償責任,包括人身賠償和財產賠償。但是,重點在於『旅行社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該種保險的投保人被保險人都是旅行社。如果是游客因個人過失導致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費用,就不在該險種的保障范圍內,需要自己負責費用。
跟團游最好補充買個意外險
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屬於個人險種,個人通過保險公司投保,在旅游過程中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可以獲得理賠,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旅客個人。發生事故,無論旅行社是否有賠償責任,旅客都可以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因此,哈市保險專家建議,市民出行時除了享受旅行社為其購買的責任險外,最好自己補充購買旅游意外傷害險。
記者采訪了冰城多家保險公司的專業人士了解到,目前市面上的旅行意外保險很豐富,針對自駕和公共交通工具都有專門的或綜合的意外險,還可以按天投保和按年投保。比如某公司銷售的自駕車意外身故或傷殘50萬元、意外身故或傷殘25萬元, 7日的保費為10元、 30日的保費為45元。另外,現在很多人身意外險均可附加意外醫療險,可以保障在意外中產生的醫療費用,比如某公司出售的『走遍境內旅行意外險』包含意外身故傷殘15萬元、意外醫療2萬元、住院津貼每日50元、疾病身故1萬元、緊急醫療運送和送返5萬元、當地安葬保險金2萬元、個人隨身財產2000元、第三者責任1萬元,每天的保費為6元錢。
專家提醒
哈市保險專家提醒,消費者在選購意外險時,要根據自身的出行及需求進行購買,充分估計出游可能面臨的風險,找出最適合自己的險種;此外,現在意外險在網絡投保非常方便,消費者可以在同類保障下,對各個保險公司的產品貨比三家;最後,在選購時一定要看好各個條款,比如同樣的保額,保障范圍並不一致,所以一定要仔細讀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