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9日訊(記者 張雋珊)29日,哈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召開,《哈爾濱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乾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若乾規定(草案)》)提交審議,哈市在限制交通的決定時,或將堅持公交優先的原則,公開征求意見。大范圍施工,需要對相關區域和相鄰城市道路限制交通的,建設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或至少提前15日提出申請。
會議聽取了關於《哈爾濱市城市道路限制交通若乾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若乾規定(草案)》)。《若乾規定(草案)》提出,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為日常的限制交通的決定時,應當堅持公交優先的原則,合理分配路權,公開征求意見;城市改造,道路以及橋梁修繕、檢測等大范圍施工,需要對相關區域和相鄰城市道路限制交通的,建設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至少提前15日向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是否進行限制交通的決定;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文化、體育和商貿活動等需要對相關區域和相鄰城市道路臨時限制交通的,組織單位或者相關部門應當在舉辦活動的15日前告知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是否進行限制交通的決定。
《若乾規定(草案)》提出,遇有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重大交通事故、突發事件等影響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難以保證交通安全時,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應急預案,即時作出限制交通的決定,並向社會公告;哈市人民政府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後,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應急預案,公告限制交通相關規定;限制交通影響范圍大、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限制交通決定前,通過組織召開論證會、座談會等形式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廣泛征求意見,對限制交通的必要性、可行性進行論證。
此外,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作出限制交通決定,應當於限制交通5日前,通過媒體及時、持續社會公告,內容應當包括封閉道路交通的規定、調整道路交通流量的規定、輛繞行引導、公交線路走向臨時調整規定、便民措施等內容。同時,哈市公安交通管理部應當根據限制交通需要,及時增設、調換、更新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設施,相關責任單位應當予以配合。